的时间。 一年的时间,写了140万字。 这是我写的第一本书,说实话,犯了不少的错误,很多地方都写的不尽如人意,有些剧情安排得也有些仓促。 但,终究还是写完了,没有当一个死太监。 其实,这本书在接着写下去也是能写的,比如说东方大陆,比如说破碎虚空后的神域,比如说回归后的现代剧情。 但,我还是决定完结了。 一来,这本书成绩不甚很好,赚不到什么钱,稿费每月200多块,加上全勤600,武侠品类的内力榜200,也不过1000块。就金钱方面,和每天晚上付出的这四五个小时是不划算的。只是凭借着对写书的兴趣才撑到现在,毕竟有时候梦想是梦想,无关金钱。 二来,再写下去意义也不大了。去东方大陆大杀四方,最后再和始皇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