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的时候,已经骄阳似火酷热难耐。 感谢一路陪伴过来的朋友们,虽然你们为数不多,但更加珍贵。古人说人生得一二知己足矣,没想到写书我也能写出这种境界,也算是异类中的异类了。 其实我也知道这本书不会有太多人喜欢,在这样一种比较浮躁的社会氛围下,又是在以爽文着称的番茄文学平台,我这部书显得更加不伦不类。这算是我的自我检讨与批评吧,也只能点到为止。请原谅我不够真诚,因为每本书都应该有她的灵魂,我可以批评我自己,但不能埋怨她。 本人的生活阅历相对比较丰富,我也写过几本书,但都不成功。原因很多,不过最重要的因素,可能是我过于写实了。书里的人物就活在我身边,他们都有原型,他们就是活生生的人,毫无夸张之嫌。可是,如今连拣破烂儿的都盯着奔驰、宝马里的姑娘看,何况那些壮怀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苍茫大地,未来变革,混乱之中,龙蛇并起,谁是真龙,谁又是蟒蛇?或是天地众生,皆可成龙?朝廷,江湖门派,世外仙道,千年世家,蛮族,魔神,妖族,上古巫道,千百势力,相互纠缠,因缘际会。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