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的时候,已经骄阳似火酷热难耐。 感谢一路陪伴过来的朋友们,虽然你们为数不多,但更加珍贵。古人说人生得一二知己足矣,没想到写书我也能写出这种境界,也算是异类中的异类了。 其实我也知道这本书不会有太多人喜欢,在这样一种比较浮躁的社会氛围下,又是在以爽文着称的番茄文学平台,我这部书显得更加不伦不类。这算是我的自我检讨与批评吧,也只能点到为止。请原谅我不够真诚,因为每本书都应该有她的灵魂,我可以批评我自己,但不能埋怨她。 本人的生活阅历相对比较丰富,我也写过几本书,但都不成功。原因很多,不过最重要的因素,可能是我过于写实了。书里的人物就活在我身边,他们都有原型,他们就是活生生的人,毫无夸张之嫌。可是,如今连拣破烂儿的都盯着奔驰、宝马里的姑娘看,何况那些壮怀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千万年前,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。八百万年前,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。五百万年前,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。今天,李七夜一觉醒来,翠竹修练成神灵,鲤鱼化作金龙,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。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,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。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