稿就被我败光了…… 从六月份,开始随写随。 我明白每天多码几百字,一个星期下来就能存出一天的稿子,而且我也是这么做的。 可我一旦有了哪怕一天的存稿,我就会开始矫情最近一段的故事内容、挖的坑、埋的线,继而兴冲冲的去改大纲,那点存稿根本不够用,我又赶忙去码字…… 我陷在这种码字――存稿――矫情――败家――再码字争取存稿的状态里,天天觉得时间不够用,整整大半年的时间。 在昨天,我还想着怎么写才能尽可能的把事情交代清楚,尽快欢乐完本,但是在写完了最后一段之后,恍然现,这种循环往复的状态,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。 毫不夸张的说,在布了大结局之后,那种感觉很复杂,因为完本的轻松,自以为写了个好故事的兴奋,还陷在最后一章情节里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,风光无限。无他,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,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,也只能忍着。 宁芝笑着二殿下,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?输了,我嫁给你。若是赢了么,不仅是我主天下,连二殿下的人,心,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,如何? 裴珩嗤之以鼻,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?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?他还能输了不成?总要叫她知道厉害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