稿就被我败光了…… 从六月份,开始随写随。 我明白每天多码几百字,一个星期下来就能存出一天的稿子,而且我也是这么做的。 可我一旦有了哪怕一天的存稿,我就会开始矫情最近一段的故事内容、挖的坑、埋的线,继而兴冲冲的去改大纲,那点存稿根本不够用,我又赶忙去码字…… 我陷在这种码字――存稿――矫情――败家――再码字争取存稿的状态里,天天觉得时间不够用,整整大半年的时间。 在昨天,我还想着怎么写才能尽可能的把事情交代清楚,尽快欢乐完本,但是在写完了最后一段之后,恍然现,这种循环往复的状态,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。 毫不夸张的说,在布了大结局之后,那种感觉很复杂,因为完本的轻松,自以为写了个好故事的兴奋,还陷在最后一章情节里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一次无意中的遭遇,让苏沉双目失明。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,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。他要用自己的努力,为自己,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