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或大或小的私人空间,但是沈东篱是不可能把自己的秘密这样袒露无疑的。 她救这女修一半是道义,一半是激愤。只希望此时过后再无交集才好。 她这一路上毁了不知道多少架马车,这些人怎么打斗起来就喜欢砸马车呢?她那乖巧的枣红小母马,作孽。 沈东篱心中长叹不止,按住蓝衣女修的脉搏,十分微弱。就算救回命来,也只怕是个废人。蓝衣女修的丹田被搅得粉碎,修为尽失。看模样到还是年轻,这样的年纪能够筑基,应当不是荒野散修。 沈东篱未曾学过什么医术,只是知道一些基础的医疗知识。毕竟独自生活近千年,在荒蛮之地总是会磕磕碰碰,受点伤就像家常便饭一样正常。 她扩散神识,方圆十里内没有发现修士的痕迹,这才放心的在手心捏了几枚灵石,驱使控物之术将蓝衣女修平行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