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或大或小的私人空间,但是沈东篱是不可能把自己的秘密这样袒露无疑的。 她救这女修一半是道义,一半是激愤。只希望此时过后再无交集才好。 她这一路上毁了不知道多少架马车,这些人怎么打斗起来就喜欢砸马车呢?她那乖巧的枣红小母马,作孽。 沈东篱心中长叹不止,按住蓝衣女修的脉搏,十分微弱。就算救回命来,也只怕是个废人。蓝衣女修的丹田被搅得粉碎,修为尽失。看模样到还是年轻,这样的年纪能够筑基,应当不是荒野散修。 沈东篱未曾学过什么医术,只是知道一些基础的医疗知识。毕竟独自生活近千年,在荒蛮之地总是会磕磕碰碰,受点伤就像家常便饭一样正常。 她扩散神识,方圆十里内没有发现修士的痕迹,这才放心的在手心捏了几枚灵石,驱使控物之术将蓝衣女修平行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