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怎么说呢,嗯……只是看小说看腻了,突发奇想打算自己写一本。所以可能也算不上太用心。 从第1章到第20章左右,我都算是自己怎么爽怎么写。放飞自我。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写出风格,更像是很多同类型小说的杂糅体。 有一说一。写的那些内容……特别是叶北辰的那几段,简直没眼看。 写着写着,我突然发现:怎么这么多人看我书? 这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惊喜,于是,我第一次想要用心,去塑造一段与众不同的场景。 你是在第20章到第40章,我就塑造了魔尊这一个角色。虽然是套路依旧是很俗套的共患难,但我对场景,情况,心里以及局势变化,都做了很用心的构思。 这也算是我比较满意的片段。 从40章到第54章我单纯只想写魔尊和主角的爱情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苏恒重生平行世界,却发现这是大明650年,崇祯大帝是人类第一位灾变境强者,只身渡星宇,单手灭星球,无数高中大学,教导的是人体修炼进化学说,精英大学生飞天遁地翻云布雨。叮,超级学神系统正式开启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