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怎么说呢,嗯……只是看小说看腻了,突发奇想打算自己写一本。所以可能也算不上太用心。 从第1章到第20章左右,我都算是自己怎么爽怎么写。放飞自我。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写出风格,更像是很多同类型小说的杂糅体。 有一说一。写的那些内容……特别是叶北辰的那几段,简直没眼看。 写着写着,我突然发现:怎么这么多人看我书? 这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惊喜,于是,我第一次想要用心,去塑造一段与众不同的场景。 你是在第20章到第40章,我就塑造了魔尊这一个角色。虽然是套路依旧是很俗套的共患难,但我对场景,情况,心里以及局势变化,都做了很用心的构思。 这也算是我比较满意的片段。 从40章到第54章我单纯只想写魔尊和主角的爱情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,不懂时髦,你们不要欺负她!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?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,什么中医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