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呱儿~ 写完结感言啦。 其实我看番茄好像没什么人写完结感言,可能是风俗不同吧。 但我以前完结都会写一篇,而且答应了要写,就照旧吧。 这本书一百二十五万字,比我预料中的多了大概五十多万字——很长。当然,比起我以前两三百万的来,字数还是略有偏少的,但我依旧认为它很长。 因为这是一本纯日常文,也是我第一次写这种形式的小说。 可喜可贺,总算是顺利收官了。 从一个作者的角度来这本书的话,其实难写的并不是剧情之类,而是原本就想好的剧情该如何展开,用什么方式来展开。 日常的好处就在这里。谁还没个生活呢对不对。 但日常的坏处也在这里,正因为大伙儿都有生活,那怎么把生活写的有新意—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