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呱儿~ 写完结感言啦。 其实我看番茄好像没什么人写完结感言,可能是风俗不同吧。 但我以前完结都会写一篇,而且答应了要写,就照旧吧。 这本书一百二十五万字,比我预料中的多了大概五十多万字——很长。当然,比起我以前两三百万的来,字数还是略有偏少的,但我依旧认为它很长。 因为这是一本纯日常文,也是我第一次写这种形式的小说。 可喜可贺,总算是顺利收官了。 从一个作者的角度来这本书的话,其实难写的并不是剧情之类,而是原本就想好的剧情该如何展开,用什么方式来展开。 日常的好处就在这里。谁还没个生活呢对不对。 但日常的坏处也在这里,正因为大伙儿都有生活,那怎么把生活写的有新意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