玫瑰》是我的处女作。 其实在此之前,我并没有什么信心能把我的第一个孩子培养长大。但笔落至此,我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,不管会不会被更多人看到,她都是我的骄傲。 塑造“玫瑰”的灵感与初心,都取自于我的生活环境。十几岁时有了提笔的想法,那时总是天马行空,喜欢在脑海里铸造独有的英雄世界。但碍于固有议论文的写作类型,小王子还没找到玫瑰的种子。 去年腊月,在之前断断续续的几个稿子里,我选取了玫瑰,开始了我的第一作。五十七万余字,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我还是很佩服自己的耐心。 故事的内容其实并没有什么既定的大纲,写到哪,便发展到哪。比如唐橙的出现只是灵光乍现,苏柒的线也是后来补充,还有故事接近尾声时的走向…这样的写作会显得跳脱,毫无章法可言,但以我的视角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?别拦着我,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!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