玫瑰》是我的处女作。 其实在此之前,我并没有什么信心能把我的第一个孩子培养长大。但笔落至此,我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,不管会不会被更多人看到,她都是我的骄傲。 塑造“玫瑰”的灵感与初心,都取自于我的生活环境。十几岁时有了提笔的想法,那时总是天马行空,喜欢在脑海里铸造独有的英雄世界。但碍于固有议论文的写作类型,小王子还没找到玫瑰的种子。 去年腊月,在之前断断续续的几个稿子里,我选取了玫瑰,开始了我的第一作。五十七万余字,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我还是很佩服自己的耐心。 故事的内容其实并没有什么既定的大纲,写到哪,便发展到哪。比如唐橙的出现只是灵光乍现,苏柒的线也是后来补充,还有故事接近尾声时的走向…这样的写作会显得跳脱,毫无章法可言,但以我的视角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