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脑勺靠在柔软的沙发扶手边,粉发因为下滑的摩擦乱糟糟炸起,像团柔软的、惨遭蹂躏的粉色蒲公英。 他没有再逃避式地闭眼,不过突如其来的亲吻让他理智完全丧失,半睁的眼睛没有焦距,氤着一层水气,成为了雾中的粉色宝石。 想要阻止被压在身下人下滑的趋势,苍阳一手撑在扶手上,一手去捞对方的腰。 不过因为对方之前穿着女款的校服,长度直接缩水了一节,手掌触及的不是布料,而是因为过久暴露在空气中而有些微凉的腰身。 皮肤的凉让掌心热度更甚,观云明显被烫到了,身体一抖,喉间闷闷地“唔”了声,眼角带了些湿意,呼吸频率加快,甚至小小喘|息起来。 被对方的异状影响,苍阳终于觉得自己色令智昏的大脑清醒了些,没有再堵住对方嘴巴,很心虚地让他能够顺畅呼吸。 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