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样。 这一本书,是我写的第一本完本的小说,要说心中没有成就感,那是不可能的,但是我对这本实在是太不满意了,实在是有愧于各位订书的人。总觉的自己所想,和自己所写根本就是两回事,一个词来形容,就是眼高手低。 我的笔力到底是不够的,让大家失望了。 被誉为错字小王子这种让我终身蒙羞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。实在是让我不堪回首啊。 我在书评区里面写过,我写书纵然有想成神的渴望,但更多是为了取悦自己,所以我不会与网文主流做对,但是更喜欢一些让自己高兴的东西。 这本书我之所以我不满意,就是我写的很痛苦,没错很痛苦,特别是后面都是硬写的。当然有痛苦也有高兴的地方了。 书里面莫声谷刺杀脱脱这一出戏是我最喜欢的,我甚至反复读了好几遍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?别拦着我,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