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怎么说呢,嗯……只是看小说看腻了,突发奇想打算自己写一本。所以可能也算不上太用心。 从第1章到第20章左右,我都算是自己怎么爽怎么写。放飞自我。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写出风格,更像是很多同类型小说的杂糅体。 有一说一。写的那些内容……特别是叶北辰的那几段,简直没眼看。 写着写着,我突然发现:怎么这么多人看我书? 这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惊喜,于是,我第一次想要用心,去塑造一段与众不同的场景。 你是在第20章到第40章,我就塑造了魔尊这一个角色。虽然是套路依旧是很俗套的共患难,但我对场景,情况,心里以及局势变化,都做了很用心的构思。 这也算是我比较满意的片段。 从40章到第54章我单纯只想写魔尊和主角的爱情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天生废武脉,十年傻子名,古老石碑,祖祠石棺。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,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,一路高歌狂飙,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,挺身问剑,这一生,不弯腰!激情,热血,红颜,腹黑,扮猪吃老虎,一个都不会少,禹枫出品,速度保证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