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我自己不争气啊—— 时至今日,我知道无论我如何说也回避不了烂尾的事实。 其实之前说要非正常结局的时候,我也没想到竟然这么快,竟然在两章后就写下了大结局,我本以为我还能坚持挺久的。 那几天忙得晕头转向,上课、做实验、图书馆学习看书、跑步、做兼职……即便现在也是如此。 当我忙成狗的时候,脑海里却还时常有着好久没有更新了的罪恶感和愧疚感,我实在累了,那一刻,我彻底清楚了:对现在的我来说,这是负担,我必须马上结束它。 然后就心血来潮地写了这个狗shi般的大结局。 哈,就和我当初心血来潮地发书一样,这就是我心血来潮干的一件事吧。 这本书的缺点自然是很多的,除了烂尾以外也还有很多,其实用不着别人说,我自己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穿越成了光明神,从此开启招收信徒,发展神国,称王称霸,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