彻彻底底的烂尾了。 其实真的不想就这样结束,因为它对我而言,不仅仅只是一本书。 这是我的青春、热血、拼搏和梦想,就象书评区里的置顶帖所言,这是我的处女作,我的第一个孩子。 我很重视他,想让他扬名立万,饱受众人喜爱,再不济至少健康长大,让我引以为荣。 但它死了。 懵懵懂懂闯进网文界,除了码字上传外,连排行榜和投票打赏都不懂。整日苦思冥想,试图写出让自己满意,读者也满意的小说。 但最终,我还是放弃了散修八荒,放弃了这个孩子。 不得不放弃。 一直不好意思和你们说,我写小说的目的与他人不同。 想写出可以传世的小说。 什么是可以传世?在我心目中,就是将来自己的儿女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