彻彻底底的烂尾了。 其实真的不想就这样结束,因为它对我而言,不仅仅只是一本书。 这是我的青春、热血、拼搏和梦想,就象书评区里的置顶帖所言,这是我的处女作,我的第一个孩子。 我很重视他,想让他扬名立万,饱受众人喜爱,再不济至少健康长大,让我引以为荣。 但它死了。 懵懵懂懂闯进网文界,除了码字上传外,连排行榜和投票打赏都不懂。整日苦思冥想,试图写出让自己满意,读者也满意的小说。 但最终,我还是放弃了散修八荒,放弃了这个孩子。 不得不放弃。 一直不好意思和你们说,我写小说的目的与他人不同。 想写出可以传世的小说。 什么是可以传世?在我心目中,就是将来自己的儿女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番茄的第十本小说。我叫孟川,今年十五岁,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