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仓促希望大家理解,感谢各位的陪伴,澳宋的故事结束了。 本书写了6个月,差不多80万字,虽然成绩不好,但是它确实是作者第一本书同时也是第一本完结的小说,算是我的来时路了。 我之所以决定写第一本书就写群穿,不是因为我最喜欢群穿,也不是因为我会写群穿,是因为在我眼里如果没有“系统和外挂”帮助的情况下一个人穿越回古代是没法成事的,就算是当皇帝也没用。 伟大的事业靠一两个人是无法完成的,需要一大堆和你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努力,在历史的长河中个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,是时势造英雄,而不是英雄造时势,是人民史观而不是英雄史观。 当然我不是说那些单枪匹马就改造社会的小说不好,都写小说了肯定不是现实情况会有所夸大这不是什么问题。 言归正传,通过这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,风光无限。无他,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,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,也只能忍着。 宁芝笑着二殿下,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?输了,我嫁给你。若是赢了么,不仅是我主天下,连二殿下的人,心,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,如何? 裴珩嗤之以鼻,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?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?他还能输了不成?总要叫她知道厉害!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