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仓促希望大家理解,感谢各位的陪伴,澳宋的故事结束了。 本书写了6个月,差不多80万字,虽然成绩不好,但是它确实是作者第一本书同时也是第一本完结的小说,算是我的来时路了。 我之所以决定写第一本书就写群穿,不是因为我最喜欢群穿,也不是因为我会写群穿,是因为在我眼里如果没有“系统和外挂”帮助的情况下一个人穿越回古代是没法成事的,就算是当皇帝也没用。 伟大的事业靠一两个人是无法完成的,需要一大堆和你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努力,在历史的长河中个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,是时势造英雄,而不是英雄造时势,是人民史观而不是英雄史观。 当然我不是说那些单枪匹马就改造社会的小说不好,都写小说了肯定不是现实情况会有所夸大这不是什么问题。 言归正传,通过这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,风光无限。无他,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,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,也只能忍着。 宁芝笑着二殿下,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?输了,我嫁给你。若是赢了么,不仅是我主天下,连二殿下的人,心,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,如何? 裴珩嗤之以鼻,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?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?他还能输了不成?总要叫她知道厉害!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穿越加重生,妥妥主角命?篆刻师之道,纳天地于方寸,制道纹于掌间!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,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?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