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仓促希望大家理解,感谢各位的陪伴,澳宋的故事结束了。 本书写了6个月,差不多80万字,虽然成绩不好,但是它确实是作者第一本书同时也是第一本完结的小说,算是我的来时路了。 我之所以决定写第一本书就写群穿,不是因为我最喜欢群穿,也不是因为我会写群穿,是因为在我眼里如果没有“系统和外挂”帮助的情况下一个人穿越回古代是没法成事的,就算是当皇帝也没用。 伟大的事业靠一两个人是无法完成的,需要一大堆和你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努力,在历史的长河中个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,是时势造英雄,而不是英雄造时势,是人民史观而不是英雄史观。 当然我不是说那些单枪匹马就改造社会的小说不好,都写小说了肯定不是现实情况会有所夸大这不是什么问题。 言归正传,通过这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枭者,勇而强也!枭者,首领也!武唐年间,天下大乱,酷吏当道,律法崩散,牝鸡司晨!主角岳峰,生而为枭,家国天下,我大唐男儿当自强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