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仓促希望大家理解,感谢各位的陪伴,澳宋的故事结束了。 本书写了6个月,差不多80万字,虽然成绩不好,但是它确实是作者第一本书同时也是第一本完结的小说,算是我的来时路了。 我之所以决定写第一本书就写群穿,不是因为我最喜欢群穿,也不是因为我会写群穿,是因为在我眼里如果没有“系统和外挂”帮助的情况下一个人穿越回古代是没法成事的,就算是当皇帝也没用。 伟大的事业靠一两个人是无法完成的,需要一大堆和你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努力,在历史的长河中个人的力量是很渺小的,是时势造英雄,而不是英雄造时势,是人民史观而不是英雄史观。 当然我不是说那些单枪匹马就改造社会的小说不好,都写小说了肯定不是现实情况会有所夸大这不是什么问题。 言归正传,通过这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心潮澎湃,无限幻想,迎风挥击千层浪,少年不败热血!...
千万年前,李七夜栽下一株翠竹。八百万年前,李七夜养了一条鲤鱼。五百万年前,李七夜收养一个小女孩。今天,李七夜一觉醒来,翠竹修练成神灵,鲤鱼化作金龙,小女孩成为九界女帝。这是一个养成的故事,一个不死的人族小子养成了妖神养成了仙兽养成了女帝的故事。...
一次无意中的遭遇,让苏沉双目失明。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,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。他要用自己的努力,为自己,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。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