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,他已经爱上了金楚涵。 爱之一字太复杂了,就好像黏在手上干掉的胶水。 洗不掉,搓不掉,就算一点点地撕扯,都不一定能撕得干净。 我本该趁热打铁继续实施我的计划,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,我不能轻举妄动。 本来为了保险起见,我应该离开沈牧,回到公寓去住。 但是意外发生得太快,打乱了我的步伐,我还没来得及安抚好沈牧,现在贸然离开,只会惹怒他,所以我只能留下。 我在庄园陪了沈牧几天,我没着急,他却先急了。 「你天天在家呆着干嘛?你不去找金楚涵的麻烦么?」 他说这话的时候刚把一个办事不利的手下打了一顿,手骨节上都是血,大步流星地闯进客厅,眼睛扫了一圈,拿起我手边的水杯,对着血迹浇了下去,血水全泼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,不懂时髦,你们不要欺负她!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?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,什么中医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