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,他已经爱上了金楚涵。 爱之一字太复杂了,就好像黏在手上干掉的胶水。 洗不掉,搓不掉,就算一点点地撕扯,都不一定能撕得干净。 我本该趁热打铁继续实施我的计划,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,我不能轻举妄动。 本来为了保险起见,我应该离开沈牧,回到公寓去住。 但是意外发生得太快,打乱了我的步伐,我还没来得及安抚好沈牧,现在贸然离开,只会惹怒他,所以我只能留下。 我在庄园陪了沈牧几天,我没着急,他却先急了。 「你天天在家呆着干嘛?你不去找金楚涵的麻烦么?」 他说这话的时候刚把一个办事不利的手下打了一顿,手骨节上都是血,大步流星地闯进客厅,眼睛扫了一圈,拿起我手边的水杯,对着血迹浇了下去,血水全泼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