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,他已经爱上了金楚涵。 爱之一字太复杂了,就好像黏在手上干掉的胶水。 洗不掉,搓不掉,就算一点点地撕扯,都不一定能撕得干净。 我本该趁热打铁继续实施我的计划,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,我不能轻举妄动。 本来为了保险起见,我应该离开沈牧,回到公寓去住。 但是意外发生得太快,打乱了我的步伐,我还没来得及安抚好沈牧,现在贸然离开,只会惹怒他,所以我只能留下。 我在庄园陪了沈牧几天,我没着急,他却先急了。 「你天天在家呆着干嘛?你不去找金楚涵的麻烦么?」 他说这话的时候刚把一个办事不利的手下打了一顿,手骨节上都是血,大步流星地闯进客厅,眼睛扫了一圈,拿起我手边的水杯,对着血迹浇了下去,血水全泼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番茄的第十本小说。我叫孟川,今年十五岁,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。...
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!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